学院简介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由年设立的经济法系发展而来,年取得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年获得环境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年改名为经济法学院,同年,获得经济法博士学位授予权。学院设有经济法、商法、环境法、金融法等教研室。截至目前,经济法学科是上海市范围内最早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培养能力的学科。
以“上海闻名,全国知名,国际上有一定影响”为宗旨,学院师生励精图治,团结奋进,经济法学院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目前,学院已经成为在华东地区拥有一流的师资队伍、独具特色的科研机构、雄厚的科研实力和丰硕的科研成果的部门法学学科基地。近年来,经济法学院教师出版专著、译著80余部,教材60多本,发表论文多篇,承担或完成的国家、省部级等课题余项,获得各种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50余项。学院拥有上海市重点学科(经济法学科)、“国家级教学团队”、“上海市级教学团队”、国家精品课程(经济法学),上海市精品课程(商法概论)、全国法学教材一等奖、上海市教材一等奖等众多成果和多项殊荣,在全国经济法学科排名中始终名列前茅。
立足上海、放眼全球,经济法学院始终与时代协同发展、与社会共同进步。年3月经济法律研究院正式设立,设有经济法研究中心、商法研究中心、环境与资源法研究中心以及日本法研究中心等22个研究中心和研究所。近年来,经济法学院、经济法律研究院与欧盟及美国、加拿大、俄罗斯、日本、澳大利亚、荷兰、新加坡、比利时、爱尔兰等国的多所大学建立密切友好的学术交流合作关系。经济法学院正以更高的要求、更宽的视野、更广的胸怀朝着更好的目标迈进,欢迎大家报考经济法学院!
招生专业经济法学院现设有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两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学制三年,毕业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经济法学专业
1专业简介我校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始于年,数十年的研究生培养中培育了数以万计的专业经济法学人才,为推动华东地区乃至全国的经济法律的发展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以培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制建设需要的复合型高层次专业人才为目标,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主要研究方向涵盖了经济法、商法、金融法等。
2特色优势经济法学院以培养品学兼优、德才兼备、既懂法律又懂经济(金融、商务、管理等)的复合型人才为己任,在强调基础理论的同时,特别注重实践性与应用性,具有鲜明的时代和地缘特色。在课程设置上,开设各类基础课程、选修课程数十余种,既注重理论的研讨,也注重视野的开拓;在人才培养上,既有学理素养的提升,也坚持实践能力并举的方针,积极为学生开阔眼界、扩大知识领域提供了广阔的学习空间。在长期的培养与实践过程中,学院与上海各级人民法院金融庭、沪上众多知名律所等都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理论与实践兼修,专业与素质并举,都能较好地适应经济法律部门的工作,因而受到社会各方面的欢迎。
3就业前景近三年来,学院研究生广泛就职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保监会、证监会等政府机关、跨国公司、著名金融机构、沪上知名律所、金融商事法律科研教学等单位,年年就业率均实现了%。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
1专业简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培养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四项基本原则的,具有较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深厚的经济法理论知识的,能胜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研究、环境行政司法工作和企事业法律实务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品学兼优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涵盖环境法、自然资源法、能源法等研究方向。
2特色优势提高环境意识,增强环境法制观念,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环境与资源,是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经之路。环境保护法学不仅涉及国内法、国际法以及法理学、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和刑法等法学学科,而且还涉及环境科学、生态学、环境管理学、环境经济学等其他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学科。《能源法》的研究是专业的特色之一,《能源法》起草专家组常驻专家领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通过专业学习,不仅可以掌握环境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更注重提高运用环境法规范维护合法环境权益和处理环境与资源纠纷的能力。在专业的培养上,学院还拥有以导师个人指导为主、导师组集体培养为辅的培养模式保证了研究生培养素质的提升。
3就业前景毕业生可在各级政府部门、律所、咨询机构、科研单位、高等学校等从事环境能源法律分析、咨询、研究、教学服务等工作。近年就业率均保持在%。
名师风采顾功耘男,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律研究院院长,经济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职,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商法、公司法。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一般项目多项,主持或参与省部级项目10余项;在核心报刊、杂志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独著、参著学术著作20余部。
唐波女,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兼任中国银行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长、上海市卓越法学教育专家组秘书长等职。曾被评为上海市高校优秀青年教师,上海市金融法教学团队负责人。研究范围主要涉及金融法、商法,开设金融法、票据法、证券法及期货法等课程。参加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研究课题,主持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上海市教委研究课题、上海期货交易所研究课题多项。
吴弘男,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华政商法研究中心主任、经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经济法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中国银行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等。长期从事经济法学和商法学的教学研究,出版专著十余部,主编优秀教材十余部;在核心期刊和其他报刊发表论文数十篇,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主持完成部委、省市重点课题十余项。获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成果奖二等奖两项、全国法学教材一等奖、上海市法制宣传研究成果一等奖、上海市高校优秀教材奖、上海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等。全国优秀教师。
沈贵明男,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党委书记。专业方向主要是商法、公司法、破产法。发表论文60余篇,其中在《法学研究》、《法学》、《法学家》、《法学评论》、《法律科学》、《法律适用》等法学核心刊物发表若干,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中心“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全文专载若干;出版著作、教材14部,其中独著4部,主编3部,副主编4部,参编3部;承担各级项目14项,其中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目,主持省部级项目3项,主持厅级项目5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的省部级以上项目5项。
肖国兴男,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环境法学专业硕士生导师组组长,国家能源法专家,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会能源资源专业委员会主任。先后从事《节能法》、《煤炭法》、《石油法》、《能源法》等立法研究与起草工作,主持并完成近十项国家立法研究课题,主笔完成国家规划教材《能源法》和《自然资源法》等著作,获省部委级以上优秀成果奖五项。
杨忠孝男,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上海市法学会商法研究会理事、秘书长,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长期从事商法学、经济法学教学。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司法、破产法、金融法等。年曾赴牛津大学访学。著、编的主要作品有:《票据法论》、《破产法学》、《商法教程》、《破产法上的利益平衡问题研究》、《消费者保护法》等。在《法学》、《社会科学战线》、《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政治与法律》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若干。
李伟群男,教授,博士生导师。日本名古屋大学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保险法研究所所长、日本法研究中心主任。年入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年受聘华东政法大学“韬奋学者”。研究领域为保险法和票据法。曾经在《比较法研究》、《法学》以及日本名古屋大学《法政论集》、日本《jurist》等期刊上发表保险法、票据法论文80余篇。主编、参编多本教材。主持或参与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及横向课题项目6项。兼任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保监局“社会监督员”,全国保险法研究会理事以及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法律事务专家组专家等。
陈婉玲女,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长期从事经济法学教学与研究,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理论、产业与区域经济法制、PPP法治和社会组织法等。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政法论坛》《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法学论坛》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四十余篇,著有《经济法原理》、《经济法责任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立法研究》、《义工组织法人制度研究》、《市场监管组织法律问题研究》、《民国合作社法的孕育与影响》等著作十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十余项。年获省级"师德标兵"光荣称号。
陈岱松男,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年先后赴英国、新加坡、日本、美国、澳大利亚从事访问学者工作。入选“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兼任上海市金融青联委员,中国银行法学会理事、中国证券法学会理事、上海金融法研究会理事。主持司法部、上海市政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市金融办的多项金融课题。发表论文六十余篇,专著两部,主编三部,合著参编近十部。获得上海市第九届哲社优秀成果三等奖,上海市汽车工业教育基金会优秀著作三等奖,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二等资助等。长期专注于金融法的教学研究和实践操作。
张璐男,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博士后。环境法教研室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上海市法学会环境和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年6月至年6月赴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学术访问一年。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在CSSCI来源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1部,主编教材2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主持并完成其他科研项目多项。
伍坚男,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现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企业法律实务方向法律硕士指导小组组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司法和证券法,在《法学》、《法学杂志》、《证券市场导报》等法律、经济类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多篇,参编《商法教程》、《证券法教程》、《破产法》等多部教材。担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
孙宏涛男,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民商法学博士,经济法学博士后。全国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入选专家、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保险学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法律专家库成员、上海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大数据社会应用研究会理事、澳洲昆士兰科技大学访学学者、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美国旧金山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日本青山学院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保险法、公司法、证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出版专著5部,在《比较法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余篇,其中核心期刊50余篇。主持国家与省部级课题10余项。
贾希凌女,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金融法教研室主任。“法律与金融”方向法律硕士(法本)专业负责人。兼任中国法学会银行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理事等职,华东政法大学与慕尼黑大学联合培养国际法专业博士,在英国华威大学学习取得法学硕士学位(LLM),受德国学术交流委员会联合培养博士生奖学金资助在德国慕尼黑大学进行博士研究。历任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兼职教授、美国旧金山大学客座授课教授、日本大阪大学客座授课教授、亚洲法律学会(ASLI)访问研究员等。
任超男,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专著(含合著)多部,发表论文数十篇。同时,还主持或承担了多项研究课题,其中包括多项省部级研究课题、国家重点学科研究课题,具有代表性的有《中国近代税法史研究:以西方税收法律制度移植为中心》、《现代西方社会法的变革》。主要研究方向为税法,经济法。对我国税法的历史沿革研究、从比较法的角度进行研究都十分深入。代表著作为《法治的追求:理念、路径和模式的比较》,北京大学出版社年10月版。
季奎明男,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企业法制,包括公司法、破产法、信托法、竞争法等。在《法学》等核心期刊或集刊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出版个人专著两部。主持教育部、司法部研究课题各一项,参与国家级、省部级课题近十项。曾获得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优秀中青年研究成果奖、中金缘法奖教金、卡西欧奖教金、华东政法大学校园(教学)新星称号等荣誉。担任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竞争法学研究会理事等学术兼职。
王东光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民商法学博士,经济法学博士后。主要从事商法、经济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在《中外法学》、《清华法学》、《法学评论》、《法学》、《民商法论丛》、《证券市场导报》等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出版专著、译著共四部。代表著作有《股东退出法律制度研究》、《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商事判例译评》等。
胡改蓉女,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市经济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兼职律师。主要从事商法、经济法研究;近年来,出版了专著《国有公司董事会法律制度研究》;在《法学》、《法商研究》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三十篇;主持上海市哲社项目《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法律制度研究》等课题三项;参与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有企业法律制度重构研究》等省部级课题四项。
曾大鹏男,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民商法学博士。主要从事民商法、经济法的教学及研究工作。出版《建筑物用益物权制度研究》(专著,法律出版社。获“年度北京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房地产法学》(合著,上海人民出版社、格致出版社),《商法:案例与图表》(副主编,法律出版社),在《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
何颖女,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美国旧金山大学访问教授,华东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专家陪审员。主要从事金融法、商法、经济法专业的科研和教学工作。出版专著《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论》、编著《金融消费者保护理论与判解研究》,在《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获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三等奖、全国审判理论研究会金融审判专业委员会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三等奖等科研奖项。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等多项课题工作。
杨勤法男,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经济法学博士,工商管理博士后。高级律师。主要从事房地产法、经济法、公司法等的教学、研究与实务,对公司治理、公司控制权、房地产操作实务、房地产政策等有较深的研究。曾专职从事律师业务10余年,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年进入我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参与国家课题多项,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2部,参与编写教材7部。
钟文兴男,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会员,日本经济法学会会员。主要从事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研究。先后在国内外法学学术期刊上发表了《电信事业法与反垄断法——特别论资费规制问题》等论文三十余篇。曾获由财团法人日本电信普及财团主办的《第16届电信普及财团电信社会科学奖》等多项奖项。近几年来已有省部级及上海市教委等多项课题结项。
钟刚男,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商法学。主编、参编《经济法原理》等教材四部,出版专著《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研究》;在核心期刊发表《公司分立的原因及制度价值思考》、《反垄断法中的“豁免”及其体系》、《我国反垄断法豁免的程序控制模式研究》等众多论文,并在《法制日报》发表多篇评论性文章;主持、参与并完成多个课题。
周珺男,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博士学位(民商法专业)。主要研究公司法、证券法。已出版专著三本,并在《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当代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三十余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一项、校科研项目二项。
张敏男,讲师,硕士生导师。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会员和上海市税法学研究会理事。讲授《经济法学》、《金融法学》等课程,研究旨趣有信托法、金融法和财税法。多次率队参与全国大学生金融法知识竞赛,曾蝉联14和16年全国冠军。近年来陆续在《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数篇,独撰文章《信托受托人的谨慎投资义务研究》,参编过《商法教程》等教材三部,曾荣获中金缘法、卡西欧奖教金和华政教学比赛一等奖,主持过教育部和上海市法学会等课题。
胡晓媛女,讲师,硕士生导师。德国拜罗伊特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经济法、金融法、税法。获得年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资助,主持多项融资租赁相关课题。出版专著《中德融资租赁法律制度比较研究》和《中德所有权保留比较研究》(德国出版)。在《法学》等杂志上发表数篇关于融资租赁和税法的文章。
曲阳男,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尤其专注于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循环经济法研究。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研究》等课题,发表论文《循环经济法制的立法问题研究》、《市场与环境法政策》、《日本循环管理法对我国的启示》、《自然和谐与社会和谐》等。
金海统男,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读本科、硕士和博士,主要讲授课程环境法、自然资源法(环境民法学)、经济法。近年来陆续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和《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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