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军医大学招收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启动,欢迎广大优秀毕业生报考海军医院(医院)研究生。
招生计划及待遇
1.军委机关下达的军队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对象为国防生。
国防生推免生入学复检合格后办理入伍手续,免交学费、住宿费,享受军队干部待遇,毕业后在部队系统分配工作。
2.军委机关和教育部联合下达的地方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对象为地方高校应届本科生。
拟招生人数不超过军委机关和教育部联合下达的地方计划招生指标的50%。
同一单位的同一学科专业(指二级学科,内、外科指三级学科)招录地方计划推免生原则上不超过1名
两院院士所在单位所在学科可招录地方计划推免生2名。
地方计划硕士研究生,入学不入伍,学费每年元,住宿费每年元,在学期间享受学校地方研究生助学津贴和学校其他奖助学待遇。毕业后颁发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自主择业,学校根据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关规定派遣就业。
申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符合教育部及所在院校规定的推免条件,并能取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4.有较高的外语应用水平和能力,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考试成绩不低于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分以上。
5.考生申请专业需与本科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本科学习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本科所学专业应为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申请流程
1.提交书面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应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年9月25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含(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下列次序装订,相关表格请至海军军医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