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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并相关研究生:
按照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计划和研究生的培养情况,研究生院将开展年第一次研究生毕业论文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本次毕业资格审查对象包括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职法硕和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及其他申请学位人员。
二、资格审查工作内容
(一)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的资格审查工作
届拟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主要包括修读课程成绩及学分、必须环节相关材料等内容,由研究生院组织开展。
专业学位研究生须于4月16日前以研究方向为单位,统一将《研究生社会实践教学计划登记表》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其他申请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
拟申请学位在职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须于4月16日前将导师签署意见的《论文撰写进程表》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于3月16日前将导师签署意见的《论文撰写进程表》、《资格审查表》以及1篇以第一作者身份(作者单位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毕业论文后续相关环节。
其他申请学位人员参照当年资格审查条件执行。
三、有关文件与材料(供下载)
《研究生社会实践教学计划登记表》
《论文撰写进程表》(同等学力)
《论文撰写进程表》(在职法硕)
《资格审查表》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执行通知中的有关要求,督促导师及研究生做好本次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联系人:温永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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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编辑:孙松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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