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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全媒体记者王春燕
为加快湾区都市活力城阳建设,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青岛市城阳区决定组织实施年优秀青年干部人才选育计划,共选调事业编制优秀青年干部人才名,其中区直事业编制名,街道事业编制25名,报名时间为3月12日9:00-3月20日16:00,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抓紧时间报名吧!
一、选调对象及数量
面向年应届毕业及择业期(年、年)内未就业的有关高校(具体高校范围见附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共选调事业编制优秀青年干部人才名,其中:区直事业编制名,街道事业编制25名。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3.截至年6月30日前,年满18周岁。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4.本科生、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博士研究生应在录用报到前取得)。
5.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良,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身心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
(二)具体条件
1.本次选调共分4类岗位,分别为“经济金融岗位”30人、“城市规划建设岗位”40人、“综合管理岗位A”60人、“综合管理岗位B”40人(含街道事业编制岗位25人),选调人员需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详见附件2)。
2.有关国内高校、有关国(境)外高校可报考4类选调岗位。有关驻青高校及重点合作高校仅限报考“综合管理岗位B”,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在年3月底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②在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截至年2月28日);③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9.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0.现役军人;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按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核、初选、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核
1.提交报名信息(3月12日9:00—3月20日16:00)。符合条件且有报考意愿的学生,登录青岛城阳政务网( 2.上传审核资料(3月12日9:00—3月20日16:00)。报考人员在信息确认后,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本人签字后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在资格审核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
3.查询资格审核结果(3月12日9:00—3月21日12:00)。资格审核一般需1—2个工作日,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在3月20日16: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4.报名确认(3月12日9:00—3月21日12:00)。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未按期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网上报名期间,将在报名网站及时更新选调岗位的报名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要及时 报名人数达不到1:6比例的岗位,将按实际报名情况核算岗位数额。多出的岗位数额调剂至报名比例超过1:6且比例较高的岗位使用,岗位调剂情况将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告。
(二)初选
对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将组织安排初选,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初选结束后,综合考虑毕业院校、专业水平、学历学位、获得奖励、担任学生干部和初选表现等因素,确定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员,结果将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信息登记表》原件和诚信承诺书等前往。综合测试客观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和发展潜力,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加权计算的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测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考生的学历层次高低、入党时间早晚、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情况等因素确定考生排名顺序)。综合测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根据总成绩,分选调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名单,通过报名网站发布。
(四)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报考人员在选调期间的表现,作为选调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取消选调资格。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察、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造成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公示聘用
1.根据综合测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因个人放弃岗位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体检另行通知。对选调人数未达到预期选调计划数的岗位类别,剩余岗位将调剂至其他岗位使用。未达到综合测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递补。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拟聘用关系自动解除。签约后,未经组织部门同意不得解约。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转送到城阳区组织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示期满后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违约,直接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后,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分别享受相应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一次性安家费、人才住房、购房券等政策(详见附件3)。
3.聘用人员作为城阳区后备干部人才进行重点培养,按照相关政策确定转正定级待遇,由城阳区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管理,实行跟踪了解、跟踪培养。
四、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调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调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说明
本次选调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选调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均在报名网站公布,参加选调人员应及时 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岛市城阳区“城选计划”选调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技术支持
政策-
(“城选计划”选调期间开通)
监督-
(请于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拨打以上电话)
下附青岛市城阳区年“城选计划”选调有关高校名单、选调岗位计划表及城阳区相关人才政策,扫描图片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