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疾控中心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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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疾控中心),是由政府举办的实施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

中国疾控中心是在原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的,现有八个博士、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点,并招收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中国疾控中心年计划拟招收全日制研究生86名(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59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7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54名(招生情况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现将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事宜作以下说明:

01招生类别

研究生类型

学科代码及名称

专业代码及名称

学术型硕士

(全日制)

基础医学

02免疫学

03病原生物学

06放射医学

公共卫生

与预防医学

0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0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03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04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05卫生毒理学

专业学位硕士(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公共卫生

00公共卫生硕士

02报考条件1报名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自年后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2篇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已修完本科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推免生招生简章   ①()生物综合(分):包括病原生物学(分)、免疫学(分)、分子生物学(50分);

  ②()放射综合(分):包括卫生统计(必选,分)、放射卫生学(分)或辐射防护学基础(分)(放射卫生学和辐射防护学基础任选一门);

  ③()卫生综合(一)(分):包括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每部分60分);

(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专业学位硕士考试科目设置:

  ()卫生综合(分):包括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每部分60分);

6.有关参考书目说明

我中心不出售往年试题及相关复习材料。

2初试成绩查询

初试成绩预计于年2月份在我中心网站公布,不再单独寄发成绩通知单。

05复试1考生资格审查

我中心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在教育部正式向社会公布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后,我中心将在中心网站发布有关复试事宜,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或邮递)到我中心,逾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中心将不予安排复试。

2复试要求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复试办法等相关规定,将于年3、4月在我中心网站及相关网站公布。复试工作预计在年4月底前完成。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考试方式为笔试。

3.原则上按%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根据生源情况,个别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

06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调剂基本分数要求,可以申请调剂。我中心将根据上线生源情况进行中心内部调剂或外校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

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07体检体检工作在复试时进行,须在我中心指医院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号)规定执行。08录取

我中心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招收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须在录取前与我中心、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协议。

09有关学费和奖助学金1学费收取标准

硕士研究生学费每生每学年为元。

学制3年。

2助学金发放标准

我中心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学制内硕士研究生设立助学金,非定向每生每学年00元,定向每生每学年00元。

3学业奖学金设置标准

我中心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学制内硕士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分别为元、元、元。

4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我中心将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努力为研究生创造“三助”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三助”工作情况发放津贴。

10转档与就业派遣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中心,自愿办理迁移本人户口手续;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等不转入中心,按三方定向协议就业,中心不接受户口转入。

11住宿情况中心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12有关说明

1.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时我中心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2.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相关信息如有更改,请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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