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要跟各位聊聊我校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管理办法
导读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是受教育者的学业凭证。为进一步规范并加强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管理,维护国家教育制度和证书的严肃性,结合我校实际,重新修订《福建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管理办法》。
新文件重新规范了证书发放程序,要求各学院(临床医学院)指定专人到研究生院领取证书和证书签领单。
各学院(临床医学院)在发放证书时做好签领登记,并于每学期放假前将证书签领单交回研究生院。
由研究生院汇总交校综合档案室存档。已经毕业的学生要开具相关证蝗应该要到学校综合档案室。
证书原则上应由研究生本人亲自领取。
因故不能亲自领取证书,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提供研究生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方可办理代领手续。
凡属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研究生,证书原则上不发给本人,由研究生院寄(送)给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
新文件新增了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学历、学位证明书申请办法:学历、学位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01学历、学位证书遗失的,申请人需持刊登有遗失声明的地市级以上的报纸、纸质照片(蓝底免冠,小二寸,4张)和《学历、学位证明书申请表》到研究生院办理。
02学历、学位证书损坏的,申请人需持纸质照片(蓝底免冠,小二寸,4张)和《学历、学位证明书申请表》到研究生院办理,损坏的学历、学位证书由研究生院负责收回统一销毁。
具体文件内容治疗白癜风的方子治白癜风广州哪家医院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