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年招收攻读硕士学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及学院简介

内蒙古大学创建于年,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办的第一所综合大学。学校于年招收研究生,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年被批准为国家“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省部共建”大学,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一省一校”),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一流大学建设支持高校,年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年成为教育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学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校和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秉承“求真务实”校训,弘扬“崇尚真知、追求卓越”的内大精神,扎根边疆,面向全国,放眼世界,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和“部区合建”工作,办好特色鲜明的一流大学,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年筹建,年开始招收本科生,是自治区第一所高等法学教育和科研机构。年获得民商法硕士学位授予权,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年法学本科专业成为自治区首个品牌专业,年民商法学成为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是目前自治区唯一的法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年成为全国首批“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年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作为内蒙古最早开展法学教育的学校,学院现有专任教师49人。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0人,有博士学位教师35人,占比71%,45岁以下教师占39%,有海外留学经历的教师17人。

二、培养目标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伴随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的深入推进,法学院必将坚持“立足北疆、面向全国、育人为本、特色强校”的办学理念,秉承“求真务实”校训,弘扬“崇尚真知、追求卓越”的内大精神,努力将法学学科建设成为优势明显、特色突出的一流学科。

三、招生与培养

1.招生计划:拟招生人数人,具体招生专业和拟招生人数(含单独考试人数)/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如下图:

2.学制及学费:学术学位:学制3年,全日制学术学位,每生每年元。全日制专业学位,每生每年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每生每年元。

3.培养方式:本专业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四、报考条件

1.报名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法律(法学)(专业代码)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五、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年10月10日—10月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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