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贵州大学创建于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等时期,年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年11月,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贵州大学”校名。年8月,与贵州农学院等院校合并。年8月,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年12月,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年9月,成为国家“工程”大学。年9月,被列为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14所高校之一。年4月,被列为中西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高校。年9月,成为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年2月,学校成为部省合建高校。
贵州大学从年开始招收、培养研究生。学校现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部省合建服务地方特色学科群2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9个、区域一流建设学科7个、1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规模
贵州大学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名(含专项计划)。届时,各学院、专业的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二、招生专业
贵州大学年只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覆盖工学、农学、理学、哲学、法学、管理学6个学科门类,详见《贵州大学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阅读原文”进入网页查看附件1)。
三、招生方式
贵州大学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包括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两种方式,由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分批次开展、分批次录取。硕博连读计划未招满的,招生计划转为“申请-考核”制方式招考。
(一)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生的选拔仅限于贵州大学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学院考核,学校审定后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是指我校面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考核选拔具有优秀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培养潜质的硕士研究生,以“申请-考核”方式直接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除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报考条件外,“申请-考核”的具体要求以各博士招生单位制定的“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同等学力者报考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模板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