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刚性引进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高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榆发〔〕8号)和《榆林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榆办字〔〕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博士研究生和具有正高级职称高层次紧缺人才刚性引进力度,切实提高我市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和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免试引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对象条件

(一)截至申报日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取得博士研究生学位的高层次人才(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院校均须为全日制学校);

(二)截至申报日48周岁以下(含48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引进程序

(一)岗位申报

刚性引进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高层次紧缺人才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长期进行。各县区委组织部和市级主管部门按照“紧缺急需、人岗相适”原则可随时向市委人才办申报拟刚性引进博士或正高级职称人员的岗位,包括岗位名称、岗位描述、专业要求和其他要求四部分。《榆林市事业单位刚性引进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申报表》电子版可在榆林党建网公告栏下载。

(二)岗位审核

市委人才办根据用人单位工作职能对所申报岗位进行审核。

(三)发布公告

市委人才办对申报岗位审核同意后,各县区委组织部和市级主管部门须及时在相关媒体和网站向社会发布引进公告。

(四)组织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按公告规定时间到各县区委组织部或市级主管部门现场申报。每个岗位的申报人数不得低于2人。现场申报人员所需的《榆林市事业单位刚性引进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高层次紧缺人才申报表》电子版在榆林党建网公告栏下载。

(五)考察

各县区委组织部和市级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条件和要求对所有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人员从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水平、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根据考察结果向市委人才办提出拟引进人选。

(六)复核

市委人才办对各单位报来的拟引进人选进行复核。

(七)体检

市委人才办负责组织对拟引进人选进行体检。

(八)会议研究审定

市委人才办根据复核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引进人选建议名单,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九)社会公示

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的拟引进人选,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十)批复办理

公示无异议的,由榆林市委组织部、榆林市委人才办、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通知,由市县组织人社等部门负责办理引进人员的相关手续。

三、政策待遇

根据《榆林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榆办字〔〕号)、《榆林市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实施细则(试行)》(榆办字〔〕26号)规定,结合形势发展实际,刚性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主要享受以下待遇:

(一)占用单位事业编制;

(二)享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等;

(三)国内“”、“”工程大学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同时5年内每人每年享受2万元政府生活补助。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委组织部和市级主管部门要根据用人单位实际空编情况申报岗位。要严格把关,合理设置引进岗位条件,不得设置与岗位工作性质无关的专业。严禁量身定做、因人设岗。申报岗位一经批准,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二)各县区委组织部和市级主管部门发布的引进公告,要详细规定岗位的专业要求、申报时间、申报地点、申报所需材料等内容,不得出现歧义。

(三)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为引进人员提供服务,及时帮助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为高层次紧缺人才刚性引进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附件:(以下附件,请登录“榆林人事人才信息网”下载查看,或者直接点击本页左下角“阅读原文”打开链接下载)

1.《榆林市事业单位刚性引进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申报表》

2.《榆林市事业单位刚性引进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高层次紧缺人才申报表》

中共榆林市委组织部

中共榆林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榆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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