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年鉴定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年9月修订)
为进一步在研究生中营造积极向上、勇创一流的良好氛围,提高我院研究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学校农研工()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学年鉴定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一、实施办法
以研究生该学年的综合表现及取得的各项成绩为依据,围绕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和提高综合素质的目标和要求,通过量化评分、综合测评,建立以激励为主导,奖惩结合,全面、客观、公正的实施办法。
二、指标体系
1.政治思想及日常学习行为表现
内容:学习成绩情况,参加学校学院学术活动和各类课外文艺、体育、文学、社会实践等活动情况。
2.学术科研情况
内容:科技成果获奖;在各级各类期刊、报纸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术会议;参与出版专著等。
3.课外活动情况
参加课外各种文艺、体育及社会实践活动竞赛获奖等。
4.社会工作与宣传工作情况
内容:担任学生干部,向各类媒体投稿等。
三、测评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学习学年鉴定及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学生根据细则书面报告本学年的综合情况。
2.各班级汇总本班学生的综合表现情况,根据细则组织综合测评,并将测评结果报告学院学年鉴定及综合测评领导小组。
3.学院学年鉴定及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向全院公示各班的综合测评结果及材料。
4.学院学年鉴定及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将最后结果报告给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四、先进个人与优秀奖学金评定
硕士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与优秀奖学金评定、博士研究生先进个人评选,均根据学年综合测评结果按照相应比例确定。其它评定条件及发放办法按照相应年度学校评优文件的有关条款执行。
五、几点说明
1.学年鉴定及综合测评是对研究生前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的一年时期内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
2.获奖成果以颁奖文件的日期为准,发表文章以正式刊发日期或交纳版面费发票日期(限毕业班)为准。同一篇文章只计算一次,一稿多投多发的只计算一次(取最高分)。同类获奖项目不重复加分,按最高分项加分。
3.参评文章署名的第一作者单位须为华中农业大学或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4、参加学术会议需提供会议照片、新闻稿、论文集复印件等材料,并按学院要求进行登记,否则不予加分。
5.一年级同学的学年鉴定及综合测评体系中含有学习成绩项目,二、三年级同学不再含有学习成绩。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月
附:学年鉴定综合测评参考体系
类别
内容
分值
政治思想及日常学习行为表现
学习成绩平均分
60分,该学年各门学位课程分与该门学位课程学分乘积的总和/该学年所修学位课程学分总和*60%
学术、文艺、体育
及社会实践等活动。
一年级1分/次
上限20分
二年级3分/次
三年级6分/次
上限60分
受到行政
处分者
警告
-10分
该项
基本
分为
20分。
严重警告
-15分
记过
-20分
留校查看
-30分
受到通报
批评者
学校
-7分
学院
-5分
旷课、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有组织的集体活动(含党团活动、班级活动)等
-0.5分
辅导员确定的其它违纪情况
-0.1-2分
受到国家级表彰
20分
受到省部级表彰
15分
受到校地级表彰
10分
受到学院通报表扬者
3~5分
学术科研
加分
获全国大学生(研究生)
科技成果奖或优秀论文特、一、二、三等奖、
优秀奖
分别为、
80、50、
30、15分/次
获省部级大学生
(或研究生)
科技成果奖或
优秀论文特、
一、二、三等奖、
优秀奖
分别为70、50、
30、20、10分/次
获校地级大学生(或研究生)
科技成果奖或
优秀论文特、一、二、
三等奖、优秀奖
分别为40、30、20、10、5分/次
在校研究生院规定的
自然科学类一级期刊
或人文社会科学
一级期刊发表论文
50分/篇
在校研究生院规定
的自然科学类或
人文社会科学类
二级期刊上发表论文
20分/篇
在除一、二级期刊外的
《中文社会科学索引》
(CSSCI)源刊或
《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
(CSCD)源刊上发表论文
10分/篇
在国家级和省级报纸
上发表学术文章
10、5分/篇
参加国际、全国学术会议
并按照学院要求
完成登记认定
境外国际学术会议15分/篇
全国性学术会议10分/篇
其它学术会议5分/篇
参与编写公开
出版的教材
1分/1万字
课外活动
竞赛表现奖励
名次
级别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国家级
15
14
13
12
11
10
9
8
部、省级
10
8
5
4
3.5
3
2.5
2
校、地级
5
3
2
1.5
1
0.9
0.8
0.7
院级
2
1.5
1
0.5
0.4
0.3
0.2
0.1
社会工作与宣传工作加分
在国家级媒体上
发表非学术类文章
0字以上3分/篇,字以上2分/篇,字以上1.5分/篇,字以下1分/篇
在省部级媒体上
发表非学术类文章
0字以上2分/篇,字以上1.5分/篇,字以上1分/篇,字以下0.8分/篇
在校地级媒体上
发表非学术类文章
0字以上1分/篇,字以上0.8分/篇,字以下0.5分/篇
在南湖新闻网、南湖青年网、
研究生院网站、学院网站、
研究生网等校内网络媒体
上发表非学术类文章
0.5分/篇
校研究生会主席、党建办公室主任、科协主席、研究生会常务
副主席、研究生传媒中心主任、
职业发展中心主任全年
20分
校研究生党团学组织主席团
成员、院研究生会主席、
院党建办公室主任全年
15分
校研究生党团学组织
各部门部长、院研究生会
主席团成员全年、
班长支书兼任者
10分
院研究生会部长、
各班班长及支书全年
7分
校、院研究生党团
学组织副部长全年
4分
辅导员修正分
辅导员和教务秘书
进行的修正
±3分
为了修正综合测评“基本分+奖惩分”偏差的改动分,分值控制在±3.0。
备注:最终以经管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认定公布为准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于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为拓宽我院研究生的学术视野,促进研究生积极参与本学科的学术会议活动,根据《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和《经管学院研究生学年鉴定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学术会议,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综测加分奖励。
二、研究生在收到参会通知之后,应及时向学院登记会议信息并认定会议级别。登记信息包括:
1、会议名称、举办单位、举办时间、地点;
2、参会论文题目;
3、是否在会上做大会报告或分会场报告;
4、非寒暑假时,履行相关请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