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音乐学院学院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四川音乐学院

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制

全日制(学制3年)

学费

按照四川省物价部门许可标准执行。艺术硕士元/年,艺术学硕士、教育硕士元/年。

招生计划

我校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名(含推免和专项计划),预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81名,未完成的推免生计划将列入统招计划使用。拟招生计划分配仅供参考,最终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将根据国家最后下达的招生计划,同时结合学校学科分布的实际情况以及学科建设的实际要求,对各学科专业的招生名额进行分配。

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髙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及跨专业报考者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并在复试阶段进行加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提交相关证明方可报名。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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