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年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

为进一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稳妥做好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9号)文件精神,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要求,统筹考虑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采用网络远程考试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校纪委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监审处、招生处、研究生院、保卫处、计划财务处、信息管理处、后勤保障中心、校医院、招生学院、外国语学院负责人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年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并指导开展各项工作。

(二)博士招生学院成立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学院领导、分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学院领导、博士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工作秘书等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制定本学院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招生学院为主,相关职能部门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主体作用。

(二)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招生选拔质量。

(三)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考察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

(五)坚持客观评价。录取成绩进行量化考核,每个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

(六)坚持严格规范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强化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强化试题管理。

三、资格审查工作

博士生招生考试资格审查、考试与评价要求如下:

(一)资格审查

1.6月23日-27日,招生学院为报考学生资格审查的责任单位,负责对考生提交所有纸质材料及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考试。认真审核考生提供的学历学籍认证材料、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同时,在资格审查中应当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歧视残疾报考人员。

2.6月28日,招生处审核初试考生名单,并在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和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公布审核结果。

3.年学校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二)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招生学院负责组织招生导师对考生的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导师通过审查《云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近年来公开发表文章复印件及其他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对考生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应作为录取环节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四、招考方式

我校年博士研究生采用普通招考方式进行择优选拔,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均采用网络远程考核形式。网络远程考核主系统为中国移动“云考场”远程考试系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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