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体育总局)将面向社会组织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秋季)工作。受体育总局人事司及各招聘单位的委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基本程序 招聘工作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初步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加试)、考核与体检、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聘用与签约、备案及总结等程序组织进行。 招聘工作由体育总局人事司组织领导,驻体育总局纪检组全程监督;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人力中心)受人事司委托负责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组织笔试,并承担各阶段公示、提示、答疑等具体实施工作;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对条件类似人员进行资格确认,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组织面试(加试)、考核、体检、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及相关咨询通知等工作。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招聘有20个京内事业单位的96个岗位和2个京外事业单位的7个岗位共计招聘人。具体情况详见《国家体育总局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秋季)岗位情况一览表》。 三、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八)符合《国家体育总局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秋季)考务问答》中的有关要求。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网络招聘系统的方式报名,考生于10月14日—20日(每天8:30—17:00)登陆中国体育人才网( (二)报名程序 训练局2个岗位、体育科学研究所5个岗位、北京体育大学10个岗位的招聘工作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报名方式及有关组织程序另行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发布。其它岗位的报名办法如下: 1.查询岗位 招聘的单位、岗位、条件等可查询招聘专栏中的《国家体育总局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秋季)岗位情况一览表》,亦可登陆进入招聘系统进行查询。 招聘条件中的相关要求可查询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的“考务问答”。 2.填写信息 符合条件并有意应聘的人员,登陆招聘系统进行注册,填写(修改)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实习)经历等。填写信息时应保证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同时上传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 3.申报岗位 应聘人员进入招聘系统后,选定岗位进行申报。每个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岗位,申报成功后(资格初审未通过除外)将不能修改个人信息。 4.初步资格审查及名单公布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及要求进行。考生可在申报岗位的次日开始,登陆招聘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也将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分批进行公布。 与招聘条件类似的人员,在申报岗位的同时可自行联系招聘单位申请资格确认。由考生从招聘专栏中下载、填写资格确认表并发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确认表中内容须与招聘系统填写内容一致)。招聘单位确认资格的,通知人力中心办理资格初审手续。 5.缴纳考试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10月21日17:00前通过招聘系统缴纳60元考试费,过时视为未缴费。 6.岗位取消或改报 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且缴纳考试费人数不足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取消,由人力中心在招聘专栏中公布,原通过资格初审且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在10月22日—10月26日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限1次)。不改报或改报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由人力中心退还考试费。 7.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的人员,于10月27日左右开始通过招聘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没有准考证的,不能参加考试。 五、笔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评报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试卷共计道客观题,1道主观题,时限为分钟,满分为分。 (二)笔试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初定于10月30日上午9:00-11:30,地点定在北京。具体地点、考场分布、考试要求将于10月27日左右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 (三)合格分数线 合格分数线由体育总局研究、确定,并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考生亦可通过招聘系统查询本岗位考生分数。 六、面试及加试 (一)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比例 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人数1:5范围且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面试。进入各岗位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 (二)岗位调剂 拟聘用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岗位,采用发布公告和自愿报名的方式在岗位间进行调剂,即将需要调剂的岗位信息在招聘专栏进行公告,由通过合格分数线且符合该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自主报名,严格按照条件相当、笔试成绩排序在先的原则进行调剂。调剂后仍不足1:3的,在向社会说明理由后,招聘单位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也可视情况继续组织面试、考核等后续工作。 拟聘用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达到1:3、不足1:5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调剂。 (三)岗位递补 正式面试前有人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岗位拟聘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不足1:5的,可从本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得超过1:5的比例(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经递补后,拟聘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仍不足1:3的,在向社会说明理由后,招聘单位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也可视情况继续组织面试、考核等后续工作。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加试) 面试(加试)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和具体实际情况自行组织,组织过程中可设置合格分数线。同时,各招聘单位将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准考证、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具体面试时间及有关要求由各招聘单位直接与进入面试的人员联系。 七、考核与体检 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自行组织考核和体检。考核一般采取查阅档案、到所在学校或单位了解情况、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情况介绍、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 八、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招聘单位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等。 招聘单位在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时,因个人自愿放弃、面试(加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等原因,造成拟聘用人数与可选择人数不足1:3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九、聘用与签约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及签约手续。 十、备案及总结 招聘单位按照要求上报聘用人员信息,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回避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将由体育总局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 (三)监督 体育总局人事司、驻体育总局纪检组将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投诉、举报电话可查询招聘专栏中的《国家体育总局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秋季)监督、咨询电话》。 十二、报名者的承诺义务 凡是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均应做出或视同已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本人在报名及整个应聘过程中陈述内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二)保证本人在进入面试、考核、体检及拟聘用等阶段时,能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自行解决与原单位之间的有关问题。 (三)报名者已明确知道并认可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关于信息公开的规定;报名者已明确知道因个人信息公开可能给本人带来的不良影响,并承诺独自承担因此而带来的后果(个人信息公开的方式、内容、范围等均将严格限定在本公告列出的范围内)。 如报考者不能承诺以上义务,或有违反以上义务的情况,视为报名者放弃参加本次招聘。招聘单位也有权随时终止报名者的应聘资格。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发布渠道为中国体育人才网(人力中心网站,网址 本次公开招聘的所有信息都将在中国体育人才网“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也将通过网络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留意。 (二)关于考务、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可在公开招聘专栏中查询,也可咨询体育总局人力中心(咨询、)。关于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岗位条件及报名等方面的信息可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及电话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笔试结束后的面试、考核、体检等方面工作请直接与各招聘单位联系。
附件1:国家体育总局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秋季)岗位一览表
附件2:
国家体育总局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秋季)考务问答
一、公开招聘的基本情况 本次招聘有20个京内事业单位的96个岗位和2个京外事业单位的7个岗位共计招聘人。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国家体育总局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秋季)岗位情况一览表》。 其中,青岛航海运动学校的工作关系和地点在山东省青岛市(其中一个岗位工作地点为安徽省黄山市),安阳航空运动学校的工作关系和地点在河南省安阳市。 二、对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理解 (一)凡符合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各招聘岗位规定条件的,均可报考。 (二)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留学人员的界定 1.“应届毕业生”指年已经毕业于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但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或可以办理改派手续的学生。 2.应届毕业生除需具备公告中所规定的统一报考条件以及各岗位招聘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在校就读期间没有两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毕业时必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 3.岗位条件中注明“应届毕业生”的,只允许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中:注明“XX生源”的,仅限于进入高等院校前具有XX地户口、从XX地考入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报名。 4.“社会在职人员”指已办理派遣(招用、就业等)手续并且见习期(试用期、初期工资等)已满(截至年10月20日)的人员。注明“XX市常住户口”的,仅限于具有XX市城镇常住户口的人员报名。 5.“留学人员”指年以后在国(境)外完成学业、已经国家教育部有关机构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可办理就业手续的海外留学人员(公告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关于学历的要求 岗位条件中要求学历是大学本科及以上的,本科和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名;岗位条件中要求学历是研究生的,只允许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报名;岗位条件中要求学历是本科的,原则上只允许本科学历的人员报名,经招聘单位进行资格确认的研究生可以报名。 要求全日制学历的,考生取得的学历应符合“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进入普通高等院校学习,学习期间档案等关系转入学校,并由学校统一办理了派遣手续。” 留学人员的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有关机构认证。 (四)关于专业的要求 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的一个专业即可报名,但必须与相应学历的专业对应,即: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必须对应本科专业,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对应研究生专业。 社会在职人员,所学专业符合岗位条件中最低学历专业要求的一个专业即可报名,但必须与相应学历的专业对应。 (五)关于大学英语四、六级的要求 1.年大学英语考试改革前的,须获得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 2.年大学英语考试改革后的,须在四、六级考试中成绩达到相应的分数。报名时必须注明实际获得的分数。 3.获得专业英语等级证书等是否视同符合大学英语要求的,按条件类似人员处理,必须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确认。 (六)关于工作经历(经验)的要求 岗位条件中明确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经验)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经验)才能报考。曾经工作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也视为具有工作经历。报名时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 (七)关于各类资格的要求 岗位条件中明确要求具有各类资格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才能报考,报名时必须在备注栏中注明。 (八)关于时间的计算 注明有年龄、工作时间要求的,时间结算统一截至10月20日。 (九)报名应聘者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在报名时政治面貌一栏填写“中共党员”。 三、报名过程的事项 (一)训练局2个岗位、体育科学研究所5个岗位、北京体育大学10个岗位的招聘工作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报名方式及有关组织程序另行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发布。 (二)每个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填写(修改)基本信息时,应保证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申报成功后(资格初审未通过者除外)将不能修改个人信息。 (三)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公布的条件及岗位要求条件进行。考生可在申报岗位的次日开始,登陆招聘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有异议,请勿在招聘系统进行其他操作,及时与人力中心联系。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也将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分批进行公布。 (四)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缴纳考试费,已缴纳考试费的人员名单将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分批进行公布。如有异议,请及时与人力中心联系。已缴纳考试费的人员,请于10月27日左右开始登陆招聘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规格)。没有准考证或擅自改变准考证A4纸规格的,不能参加笔试。 (五)与招聘条件类似(相近专业、研究生报考本科岗位、英语要求视同等情况)的,在申报岗位的同时可自行联系招聘单位进行资格确认。由考生从招聘专栏中下载、填写资格确认表并发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招聘单位确认资格的,通知人力中心办理资格初审手续。 (六)10月21日报名缴费截止后,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且交纳考试费人数不足1:3的岗位,将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取消,由人力中心在招聘专栏中公布,已申报该岗位且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在10月25日至26日间有1次选择申报其他岗位的机会,亦可放弃申报。放弃申报或选择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由人力中心退还考试费。 四、考试 (一)考试形式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加试(涉及专业知识、英语水平等)。其中笔试由人力中心统一组织,所有考生(自行组织招聘的岗位除外)必须参加,只有通过合格线的考生方有进入面试的资格;面试、加试由各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和自身情况自行组织。 (二)公共科目笔试的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评报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试卷共计道客观题,1道主观题,时限为分钟,满分为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生可自行选择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录复习指导用书作为参考。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 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体育总局根据考试情况研究确定,于11月10日左右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只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才具有进入面试的资格。 五、面试及加试 (一)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比例 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入拟聘用人数5倍范围内的笔试合格人员,可以进入面试(最后1人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各岗位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刊登。 (二)面试(加试)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自行组织。各招聘单位根据自身情况确定面试及加试的方式和内容,并可设定合格分数线。有关事项由各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发布或直接与进入面试的人员联系。 (三)各招聘单位将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准考证、学位、学历、职称、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未及时提供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 六、调剂与递补 (一)拟聘用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岗位,采用公告和自愿报名的方式在岗位间进行调剂,即将需要调剂的岗位信息在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告,由通过合格分数线、 为进入原岗位面试范围且符合调剂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自主报名,严格按照条件相当、笔试成绩排序在前的原则进行调剂。其中不足1:5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调剂。有关信息请留意公开招聘专栏。 (二)正式面试前有人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岗位拟聘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不足1:5的,可从本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得超过1:5的比例(递补人员成绩并列的除外)。 七、取消招聘 经调剂、递补后,拟聘用人数与实际面试人员不足1:3的,在向社会说明理由后,招聘单位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也可视情况继续组织面试、考察等后续工作。招聘单位在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时,因个人自愿放弃、未达到面试(加试)合格线等原因,造成拟聘用人数与可选择人数不足1:3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未尽事宜,可咨询人力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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