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位类别

  1、学术型。专业代码第三位非“5”的学科专业类别为学术型,毕业时授予学术型学位。

  2、专业型。专业代码第三位是“5”的学科专业类别为专业型,毕业时授予专业型学位。

  二、学习形式及报考类别

  (一)学习形式我校全部为全日制。报考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必须脱产在校学习,有工作单位且不离职的研究生必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在校学习的证明方可录取,不能脱产学习者不予录取。我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职人员(脱产且不离职)比例控制在招收总数的20%以内。

  (二)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二种。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入学前须将人事关系包括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参与学校奖、助学金评定,毕业时可自主择业,并纳入学校就业方案。

  2、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录取前考生本人须与我校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在学期间,人事关系和档案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该类学生不参加学校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少干计划”博士生除外),且就读期间不能改变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三、招生方式

  1、普通招考。指招生单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初试+复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注:我校工科为主14个学院包括化学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粉末冶金研究院、冶金与环境学院、机电工程学院、轻合金研究院、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运输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航空航天学院非专项计划博士生招生年取消普通招考,仅以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三种方式招收博士生。报考上述14个学院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专项计划考生仍须参加普通招考进行录取。

  2、硕博连读。指从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具体要求见相关通知。

  3、直接攻博。在我校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具体要求见相关通知。

  4、申请考核制。指对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员直接进行考核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除开试点14个工科学院,其它二级招生单位针对应届硕士毕业生仍保留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具体要求见相关通知。

  四、报考条件及相关规定要求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注意: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符合条件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4、学历学位要求(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注意: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不能报考;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2)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及毕业证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注意:国外和境外在读硕士生须获得毕业证及学位证(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能报考;国内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若未获得硕士学位不能报考。

  5、专业报考要求

  (1)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开头)A、不接受硕博连读、直接攻博。B、非应届生:需具有《医师资格证》方能报考;对于已获得副高(含副高)以上技术职称者,不能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只能报考攻读学术型学位(专业代码为‘’开头)。C、应届硕士生:只允许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应届硕士生报考;非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生不允许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2)其它招生专业一般要求报考学科专业与硕士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若属跨学科专业(硕士学科专业与报考学科专业不同)报考,须获得报考院系和导师认可。

  6、专项计划招生所有专项计划博士生只能以普通招考方式进行录取。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我校年计划招收18名,学历要求为:往届或应届硕士毕业生。网报时“专项计划”栏目请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拟录取该计划博士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有关详情另见通知。

  (2)“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我校年计划招收4名,报考条件为: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有志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截止报名之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1月1日以后出生);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5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网报时“专项计划”栏目请选择“辅导员计划”,拟录取该计划博士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有关详情另见通知。

 (3)“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我校年计划招收7名左右,招生对象为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大学在职人员(计划及招生对象以国家计划文件为准)。学历学位要求为:已毕业硕士研究生。网报时“专项计划”栏目请选择“对口支援计划”,拟录取该计划博士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二)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详见直博生招生通知要求。

  (三)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详见硕博连读博士生招生通知要求。

  (四)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博士生的相关规定详见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通知要求。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已录取直博生(注:不再缴纳报考费)不参加本次网上报名,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网报及相关要求另见通知。参加普通招考的所有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程序如下。

  (二)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普通招考考生:年12月11日—30日。

  2、网报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   3、网报上传附件

  (1)照片(白底、像素为×、大小不超过30k);

  (2)身份证扫描件;

  (3)硕士毕业证书(已毕业)或研究生证(在读)扫描件;

  (4)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5)本科(未获本科毕业证时为专科)毕业证书扫描件;

  (6)学士学位证书(未获学士学位证请上传说明)扫描件;

  (7)硕士学历(已毕业)或学籍(在读)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

  (8)本科(无本科时为专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

  (9)硕士学位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正在办理中的考生上传能够在年5月1日前办理完成的承诺书)。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认证报告》获取网址:   (10)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登记表》(加盖当地教育厅民政处公章)。“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提交《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报考“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考生提交《报考年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博士生计划考生审批表》。

  4、网报特别提醒

  (1)请确保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并牢记注册号、密码、以及报名号。网上报名录入信息时必须认真填写你具有的所有信息(不得为空)。涉及本科毕业、学士学位、硕士毕业、硕士学位的单位名称、证书编号、毕业或授予学位年月必须如实填写,并与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完全一致!注意所有证书编号不要填成证书制作的流水号!全日制应届硕士生填写的学号必须与学生证(或研究生证)上一致。涉及报考院系所、报考专业(临床医学专业注意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的专业代码的区别)、导师、研究方向、考试科目一经选定提交不能修改(系统设定!)。

  (2)我校职工请在网报系统备用信息1中注明“中南大学职工”。

  (三)报名网站支付报考费

  1、报名考试费标准:元/人。

  2、支付方式:年12月11日9:00-年12月31日16:00前完成网上支付报考费。

  3、一名考生申请多个报名号者只需缴纳1次报考费(即同一身份证号只需缴纳1次报考费)。报考费一经缴纳(含多缴)一律不予退还。

  (四)网上报考信息确认(不再组织现场报名确认!)年1月8日上午9:00—年1月15日17:00,网报成功且已缴纳报考费的考生在报名网站(   相关说明:

  (1)正确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可从系统中下载准考证,否则报名无效。

  (2)考生报名时不用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无法开具工资转移介绍信或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学校不承担责任。所有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网上确认与复试时进行,若不符合报考条件将随时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六、考试内容及考试时间(针对普通招考考生)

  1、考试内容(1)外国语(1××,公共英语或二外,不含听力,听力将在复试中进行),笔试三小时;(2)专业基础课(2××),笔试三小时;(3)专业课(3××),笔试三小时。

  2、初试时间:年3月24日—25日(考试前十天左右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地点:湖南长沙岳麓区麓山南路号中南大学新校区(详见准考证)

  3、复试对初始成绩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通知复试,复试时间:年5月中旬。具体复试时间、方式及内容以及须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含专家推荐书、本科及硕士成绩单)另行通知。注意:在职且确定不离开其工作单位的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交所在单位签署同意的“脱产攻读博士研究生证明”,否则不能参与复试!

  七、录取

  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八、学制、学费和奖助学金

  1、我校录取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其它博士生学制为4年。

  2、按照国家政策,所有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的规定收取学费,无论考生是否享受奖学金,均须缴清每一学年的学费。同时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生(非在职、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发放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规定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导师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具体的奖助学金政策在年5月前“复试通知”中公布。人事档案、工资等关系不转入我校(脱产且不离职)的考生不能申请国家、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我校对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将严格控制在20%以内,同时要求必须全脱产学习。另外,我校对在校全日制脱产研究生设有近30种校级奖励金,如米塔尔奖学金、宝钢教育奖、西南铝教育奖励金、海航高校奖学金、比亚迪奖学金、山河英才教育奖学金、世纪海翔酬勤奖学金、茅以升专项奖、陈新民奖励基金、黄培云教育奖励金等,最高奖励基金为元/人。

  3、学费标准:(收费年限:直博生5年,其他4年)(收费标准若有变化,则以最新文件为准!)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元/生.年;专业型博士研究生:医学专业:00元/生.年,其他专业:元/生.年。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生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考生个人信息有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已毕业者取消毕业证和学位证。

  十、其他

  1、考生如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将有关情况在年5月31日前告知我校,否则在我校上报教育部时发现被重复录取,将会取消其录取资格。绝不允许考生同时报考硕士和博士或同时拥有硕士和博士双重学籍,发现此类情况取消学籍。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2、考生在报名前后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阅详细说明和有关报名流程及相关事宜。

  3、所有考生报名前必须与报考导师取得联系并获得认可,同时了解该导师招生计划和已录申请考核制、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博士生情况,要确信报考导师有招生指标。

  4、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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