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组织领导
(一)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研究生部(处)、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网络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领导小组”),负责对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和推进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以学院分党委(党总支)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和各专业(领域)复试小组组长组成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院工作小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副组长是直接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
以上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相关人员不得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
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初试成绩不低于各招生专业(领域)的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且达到各专业(领域)的复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专业分数线),专业分数线见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我校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专业学位类)为总分不低于分,单科不低于24分。
2.复试差额比例
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本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的%,最多不超过%。对于在各批次复试规定的时间内调剂后仍达不到本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的,按照实际人数组织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由各学院负责按照研究生部(处)网站公布的《青岛农业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青岛农业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组织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考生身份、学籍学历等复试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复试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考生要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1.复试资格
(1)符合我校年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条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