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年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模式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欢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士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学位研究生。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在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独树一帜”。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广大师生秉持“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我校是国家首批“工程”“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年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在教育部学位评估中心年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获评A类学科总数为14个,其中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获评A+,政治学、哲学获评A,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中国史、中国语言文学获评A-,A+学科数量位列全国高校第四。
年有74个专业招收港澳台地区博士研究生,个专业招收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我校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
01
报考资格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五)报考法律、工商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还应符合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相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具体报考条件详见报考学院网站上公布的相关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年招生简章。
02
学习方式
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港澳台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03
报名
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