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全、公平、科学开展我校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落实教育部《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4号)、《关于做好辽宁省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总要求,将考生和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领导

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学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复试专家组负责具体考核选拔。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其职责是:

1.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部署各学部(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2.审议确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3.领导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4.审批各学部(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含调剂拟录取名单);

5.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学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其职责是:

1.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特点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程序,组织开展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2.制定本单位各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专业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

3.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正式在编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全部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4.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

(三)复试小组

各学部(学院)须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组长应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复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另须配备复试秘书。根据参加复试的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随机分配进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学科复试考核的实施;

2.明确复试专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专家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并第一时间交由本单位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

三、复试

(一)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4号)、《关于做好辽宁省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4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将考生和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年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复试笔试内容将通过面试进行考察。

(二)复试时间

学校计划5月开展复试。各学部(学院)复试时间由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安排,由各学部(学院)向考生公布准确复试时间。

(三)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比例为%—%(不含调剂);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门类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信息发布

各学部(学院)须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分数线、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等相关信息。至少在复试前五日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及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确保通知到位,并做好通知记录。

(五)复试资格审查

学部(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考生须按照报考院系要求通过指定方式上传下列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1.身份证(正反面)。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2.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须提交);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报考阶段已经向我校提交证明的不用再次提交。

5.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署名前2名)及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处出具的11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复试内容

第一阶段: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在复试期间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生所在单位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指定方式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扫描件或照片。

2.心理素质测试

考生须通过指定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者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3.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之前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报考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每门考试满分为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各学部(学院)复试前,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

第二阶段:

1.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

外语能力测试由复试小组(相关语种不少于5人)负责实施。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进行口头测试,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

外语能力测试时间不少于3分钟,满分3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各学部(学院)外语能力测试使用网络远程复试平台集中进行,各单位外语能力测试均结束后再进行复试其他考核环节。

第三阶段:

1.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生进行个人汇报。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应以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为汇报重点。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情况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既往和表现情况给出得分。

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时间共计不少于6分钟,满分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分为抽题作答和提问作答两部分。抽题作答环节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由考生抽选题目,进行口头作答。提问作答环节由复试专家提出问题,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

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时间累计不少于11分钟,满分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特殊类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各学部(学院)可针对有特殊学术专长、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制定考核标准,上报研究生院审议备案,并在网上公布。复试过程中由专家复试组提交说明材料,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同意,可对考生适当加分,最高加分额度为5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八)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复试特殊专长加分。复试总成绩满分为分。

凡复试总成绩低于分、或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低于60分、或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低于分、或外语能力测试缺考、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九)复试组织管理要求

1.复试全程记录

由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复试小组专家、考生现场情况),保存时间为一年。

2.建立双查验、三随机、四对照工作机制

双查验:

复试过程中严把入口关,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通过双查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三随机:

复试过程中加强规范化管理,通过落实“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四对照:

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通过综合比对考生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中信息,严防复试“替考”。

(十)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系统进行面试。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复试系统:采用主副两套系统同时进行面试。主系统为大连理工大学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考虑到手机屏幕小、来电阻断等问题,原则要求使用电脑登录,摆放于考生正面;副系统为视频会议软件,主要用于云监考及备用,可使用电脑或手机登录。

2.设备配置基础要求:电脑1台和手机1部。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可正常进行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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