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录

为做好中国传媒大学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以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

1.严格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安全防护,确保广大师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加强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利益,确保公平公正。

3.严格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我校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集体决策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录取中的重大问题。

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制定相关规定和办法,确定基本原则及招生录取方案等,并组织全校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的具体考核实施办法等,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培训,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根据实际需要按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成立考核小组,开展考核具体工作。考核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考核专家不少于4人,原则上由本学科具有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每个考核小组设秘书1名,负责考核情况记录等工作。

三、考核方式及考核流程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结合人才选拔需求,我校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初试由现场笔试考核调整为网络远程笔试,复试由现场面试考核调整为网络远程面试考核。考核工作流程分为考生提交报考材料、初试、复试、录取等环节。

(一)考生提交报考材料

考生须在年7月3日上午10:00之前通过指定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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