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帮助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和培养研究生刻苦学习、自强不息的优良品质,有力推动我校研究生培养,现决定开展年度研究生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的工作,困难补助的申请人应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遵守校纪校规;家庭经济困难;各方面表现良好的本校在籍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同学。减免学费的申请人除符合上述困难补助的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孤儿、单亲或军烈属的条件。
请符合条件、有意申请的同学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或者《研究生减免学费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华东政法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证明文件已经提交学院的无须重复提交)。
各学院组织初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填写《研究生困难补助情况汇总表》(附件3)、《研究生减免学费情况汇总表》(附件4),汇总上报学院补助学生和发放补助金额名单。困难补助的具体金额按照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数以一定的补助标准划分到各学院(详见学院补助金额表),减免学费金额不设限,据实审核上报。请各学院于11月21日(周二)下午17:00前将《研究生困难补助情况汇总表》、《研究生减免学费情况汇总表》(该表需学院盖章、分管领导签字)统一报学生处陶颖莹老师处(长宁校区40号楼西室),电子版发至陶颖莹老师OA。
附件:
1.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
2.研究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3.研究生困难补助情况汇总表
4.研究生减免学费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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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张璐
源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