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推荐优秀退役大学生免试攻读

北京工业大学推荐优秀退役大学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

  为落实国家对大学生入伍退役优惠政策,鼓励我校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报效国家,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等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在部队服义务兵役满两年,表现良好,没有违纪情况;

  3.退役后回本校复学,能够完成本科学业,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本科前三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为前四学年),智育积分排名在本专业前40%,学分通过率为1;

  5.参加北京工业大学国旗护卫队期满一年,获得过“北京工业大学优秀退役大学生”奖学金。

二、推荐办法

  符合基本条件的退役大学生,计算本科前三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为前四学年)的智育积分成绩减去所在专业所有人的前三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为前四学年)智育积分成绩均值,再除以所在专业所有人的前三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为前四学年)智育积分成绩标准差,根据计算所得的数值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前两名学生由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若计算所得数值相同,则将同分者本科前三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为前四学年)的智育积分成绩替换为本科前三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为前四学年)的加权平均分,重新计算数值并排序,推荐靠前者。若数值仍相同,则推荐同分者中加权平均分最高者。具体数值计算方法见附录公式。

  其他符合基本条件的退役大学生,按照《北京工业大学选拔优秀学生干部充实到学生工作队伍的管理办法(试行)》,参加学校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支教)的校级面试,按相关要求履行程序,通过的列入推免队伍。

三、推荐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报志愿(专业和研究方向),并作出在研究生学习期间继续参加国防教育工作的承诺。

  2.人民武装部提交推荐书,说明推荐该生理由,对该生平时表现给予评价。

  3.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审委员会,组织资格审查,并根据学习成绩、工作表现等综合情况进行排名,确定推荐名单,之后报教务处。

  4.全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名单经教务处审核后公示公布。

四、取消资格

  按照《北京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中取消推荐资格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附则

  1.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录:

  符合基本条件的退役大学生,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数值:

N为学生所在专业人数;

X为学生本科前三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为前四学年)的智育积分成绩;

μ为学生所在专业所有人的前三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为前四学年)智育积分成绩均值;

σ为学生所在专业所有人的前三学年(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为前四学年)智育积分成绩标准差。

则:

  根据计算所得的数值(Z)由高至低进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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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校长办公室年3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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