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年度同等学力申硕学员:
第一阶段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已结束,已在网上申报并于截止日期前寄送纸质材料、未接到研究生院反馈电话的即为审查合格。请于即日起至年7月6日按照附件中公布的方式缴纳学费元(贰万元整),逾期未缴纳者视作放弃入学资格。
缴费结束后,下一阶段工作安排请留意本网站通知。
学费缴纳如有问题请致电:-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研究生院
-06-29
附件:
学费缴纳
本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学习学费通过浙江省财政统一支付平台缴纳,仅此一种缴费方式。学费缴纳完成后可自主获取电子票据,操作步骤如下:
1、打开支付宝app,扫描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