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公开选拔南京大学商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团中央、全国学联有关学联学生会改革的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中青办联发〔〕3号)《南京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深化改革方案》(南委发〔〕号)和《南京大学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换届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南团发〔〕26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将启动南京大学商学院-学年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选拔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推选工作候选人名额

南京大学商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由不超过3名成员组成(可含执行主席1名)。按照主席团成员差额选举、执行主席等额选举的原则提名商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不超过4名(可含执行主席1名)。

候选人条件

1候选人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候选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3候选人应当是示范引领力强、团学工作力强、沟通服务力强的学生,学习成绩优良,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4研究生会主席团执行主席候选人须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主席团及执行主席产生办法

1参选商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的候选人必须由各班级团支部经讨论或投票推荐至院团委。

2院团委对各班级团支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参加进一步选拔。

3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进行笔试、面试选拔,按照一定比例计算总分确定入围人选,选拔过程公正公开并留存分数底稿。

4院团委在政治面貌、工作作风、工作能力等方面对入围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将入围名单在院系公示三天以上,并报院党委和校团委批准确定候选人提名人选。

选拔流程

1公开报名

凡满足条件、有意向参与选拔的同学,如实填写并向班级团支部书记递交《南京大学商学院-学年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申请表》(附件1)和《南京大学商学院-学年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并由班级团支部审核、推荐。团支书负责将审核通过且获得推荐资格的参选同学的申请表(word原件和团支书签字后扫描件)及汇总表发送至院研究生会邮箱:nubsyanjiusheng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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