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年艺术学科博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经考生申请、学院遴选、学校和学院考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决定拟录取以下考生为我校级博士研究生(名单详见附件,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现予以公示。拟录取名单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最终确定。公示时间:年6月3日至年6月1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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