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武汉大学法学院第三十一届研究生会

根据《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章程》和《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期中考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经过述职汇报、民主评议,结合期中考评打分情况,并报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老师讨论,决定授予以下42名同学武汉大学法学院“优秀研究生会干部”荣誉称号:

任澎、彭泽一、陈雷、陈昌、宋月廷、邓书琴、张琳琳、田恬、于佳琪、王雅辉、吴帆、杨子晴、熊超、李玥、钏思源、刘铭珺、谈康睿、韩世敏、刘宗辉、徐澍、廖靖婧、涂煜韡、彭若兰、尹硕、张金璇、游艳玲、陈碧盈、方一治、何琳琳、黄龙飞、邹东妮、侯东晶、程璐、陈也希、靳雨露、原立芳、潘敏、郑欣怡、苏怡、吴妍、何宗鹏、朱芮奕

公示时间为年2月28日至3月7日。对此任命有任何意见的同学,请于3月7日17:30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实名向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张琼老师反映(联系,电子邮箱:zhangqiong

whu.edu.cn)。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于调查核实。

武汉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

年2月28日

编辑:张琳琳

审核:陈雷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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