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云南大学第十一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第十一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我校在校全日制非毕业年级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均可以个人或团队进行申报。
(二)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理论基础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前期科研基础和科研能力;已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基金和笹川基金资助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资助。
(三)每个申报项目必须有相关学科领域内至少一名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于副教授的专家学者担任指导教师并给出推荐意见。
(四)第十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取得重要成果、有延伸研究价值的,可申请后续资助,获得后期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届科研创新项目申报。
(五)获准立项的“理解中国”调研服务彩云南专项、服务“一带一路”专项的项目在调研服务中发现具有学术研究价值的问题可以参与申报,但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均不得使用调研服务原题进行申报,优秀服务实践类项目学校将给予后期资助但不纳入本次申报;获准立项的“理解中国”调研服务彩云南澄江专项(第二批)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此次申报,项目组成员不得使用专项选题进行申报。
二、立项计划和资助额度
(一)立项计划
本届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拟立项总数不超过项,其中文理科重点项目立项数分别控制在30项以内,一般项目文理科根据申报情况而定,总数不超过项。
(二)资助额度
研究生科研课题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凡获准立项作品,均可获得“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人文社科类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0元,理工类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元;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元,理工类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元。鼓励学院、研究院(所)以一定比例予以配套。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组织申报和接受报名时间(10月1日—10月21日)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认真组织研究生学习《云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发动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积极参加本次项目申报,并做好选题指导工作。
2.学生报名程序:
(1)了解项目申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确定申报选题和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于副教授的专家学者担任);
(3)按照填写说明,填写立项申请书及活页(区分文科项目和理科项目);
(4)指导教师填写指导意见;
(5)申请书及活页一式两份纸质版报培养单位。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项目初审(10月22日-10月25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学生报名结束后,组织专家组进行初审和结果公示,择优推荐上报学校。针对报送项目,培养单位须根据专家组反馈意见,组织申请人进行修改后在申请书“培养单位意见”一栏填写评审意见后上报。(推荐上报名额分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非毕业班全日制研究生人数不超过人的,以不超过8项推荐上报,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非毕业班全日制研究生人数在人以上,但不超过人的,以不超过12项推荐上报,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4项;非毕业班全日制研究生人数超过人的以不超过17项推荐上报,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5项。)
(三)学校评审及公示(10月26日—11月15日)
10月25日17:00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推荐项目申请书及活页(一式二份)和汇总表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呈贡校区明远楼室),汇总表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发送至办公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公共账户。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获准立项名单于11月12日前在云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