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法学院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

为做好我院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和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6号)以及《云南大学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经研究,经研究特做如下复试工作安排:

一、基本原则

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结合服务我校一流大学建设以及我院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建设等中心任务。注重对考生的创新能力、学术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查,我院复试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宜。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量化考核成绩,明确综合素质考核等次。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确定复试名单

(一)学院博士研究生[含普通招考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以下简称“少干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

英语不低于50分;专业课不低于60分;总分不低于分。

(二)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一律不做破格复试。

(三)5月24日17:00前,考生可以通过系统查询一志愿进入复试情况。

考生须主动、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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