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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招生专业
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各学术型一级学科博士点专业均可接收本科直博生。具体招生专业、招生导师、招生人数可咨询相应招生单位。
申请条件
(一)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
(二)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五)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及我校的相关体检要求。
申请材料
(一)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
(二)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三)外语水平证明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
(四)获奖证书;
(五)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六)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证明材料;
(七)我校相关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交虚假材料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录程序
(一)9月30日前,我校各招生单位将根据申请情况在本单位网站发布推免生接收办法和复试录取办法。
(二)9月30日前,我校各单位将根据前期夏令营复试与推免预报名情况,择优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请申请学生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