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学校和研究生教育概况
宁波大学是一所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新兴地方综合性大学,是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已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在学校创建和发展过程中,众多海内外“宁波帮”和“帮宁波”人士给与了大量帮助和广泛支持。
学校设有21个学院,其学科涵盖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十一大门类。拥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含工程硕士领域)。据ESI公布的数据,工程学、临床医学、化学、材料科学4个学科进入世界学术机构前1%。现有在校各类研究生近人,其中博士生余人。研究生教育质量进入全国百强行列。
学校现有教职工余名,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余名,博士生导师余名。现有正高职称人员余名,副高职称人员余名,博士学位人员余名;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加拿大两院院士2名,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1名,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2名、国家“千人计划”专家5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9名、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名,国家万人计划人文社科领军人才1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名,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3名、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15名、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4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7名,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5名,国家、省级突出贡献专家14名,省特级专家3名、省“千人计划”13名、钱江学者特聘教授17名。
学校全力推进学科建设,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战略需求,不断提升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建有浙江省“十三五”一流学科13个;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大学科技园(牵头单位)、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级成果推广机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中心、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计划”、浙江海洋高效健康养殖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国家体育总局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一批科研创新平台。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实现了国家科学技术奖三大奖项的全面突破;社科研究水平位居全国高校前10%行列;年度获全国唯一面向政产学研金用结合的最高荣誉奖“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有效发明专利量列全国高校前50名。
学校大力推进国际化办学进程,已与70多个国家多所院校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与法国昂热大学合作共建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建有18个硕士和9个博士层次的国际化专业;与冰岛大学、马达加斯加塔马塔夫大学合作建立了孔子学院。学校与港澳台交流日益频繁,与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台湾辅仁大学、台湾海洋大学等30余所高校签订了校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协议。
今天的宁波大学,正秉承“实事求是,经世致用”的校训和“兼容并包、自强不息、务实创新、与时偕行”的宁大精神,努力向着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迈进。
02招生专业及接收推免生人数
具体接收专业详见“年宁波大学接收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阅读原文)。年我校拟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名,招生目录中的各专业拟招推免生人数为初步拟定数,实际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03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取得所在学校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5.申请专业符合当年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
04申请材料
1.《宁波大学接收推免生政审表》(点击阅读原文),需考生所在单位盖章并密封。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在校全部课程成绩单1份;
3.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证书(小语种的相应水平证书)复印件1份;
4.大学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5.在校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如公开发表论文、出版物等)、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注: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带上原件以备审验。
05接收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10月8日前: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9月28日始)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